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明确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主要目标:到2020年,率先在部分地区、部分领域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到2022年,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,替代产品得到推广,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;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、快递、外卖等新兴领域,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。到2025年,塑料制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,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,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,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,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。
《意见》按照“禁限”“推广”“规范”思路,要求禁止、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,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。
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、厚度小于0.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。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。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。到2020年底,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、一次性塑料棉签;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到2022年底,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。同时,分步骤、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一次性塑料餐具,宾馆、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,快递塑料包装等。
在商场、超市、药店、书店等场所,餐饮外卖等领域,推广应用替代产品;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,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,推行绿色供应链;加强可循环、易回收、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,降低应用成本,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。
结合实施垃圾分类,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,禁止随意堆放、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。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。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。
《意见》还提出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标准,完善支持政策,强化科技支撑,严格监督执法等支撑保障措施。同时要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,并强化宣传引导,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